尽管我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很大进展,但赵家荣也认为,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还不高。目前,我国电光源产品和主要电器附件的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关键设备自主开发能力弱,原材料和配件发展不协调,能够获得消费者认同的名牌产品少,不利于产业化发展。再如,照明产品市场还不够规范,虽然制定和实施了多项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但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企业良性竞争的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坑害消费者,影响了高效照明产品的形象。另外,相关激励政策也不完善,虽然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些利用公共财政或节能专项资金鼓励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资金补贴措施,但全国还缺少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和激励机制。还有就是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在开展大规模绿色照明宣传活动方面投入不足,企业注重自身产品营销而缺乏开展社会公益宣传的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照明活动的深入开展,等等。
赵家荣提出,经验说明政府引导是绿色照明工程取得成效的前提,而市场化运作是绿色照明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国家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制定标准,完善法规,积极探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新机制,促进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健康发展。他说,国家在《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已明确提出照明节电的具体要求,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先后组织制定了紧凑型荧光灯、双端荧光灯等6种高效照明产品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加强了国家监督检查和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支持了一批高效照明电器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别是在探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方面有了积极进展,比如,开展高效照明产品大宗采购示范活动,选择北京、山西等8个省市和铁道部作为示范地区和行业,示范项目实施的采购成本平均降低了20%,在65家示范用户推广60.5万只高效照明产品,产品寿期内可节电1亿千瓦时;选择在上海市和河北省采用电力需求侧管理运作方式,为78个用户安装了68万只高效照明产品,产品寿期内可节电1.2亿千瓦时,削减电网峰荷1.4万千瓦,用户寿期每千瓦时平均节电成本为0.037元,相当于照明平均电价的5.5%;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选择有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照明产品生产商,组织国内外专家为其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成功开拓和实施了一批照明节电项目等。通过新机制的示范,带动了各地区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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